方曼生反告食品公司兩董事「走數」 促還債473萬

2017-07-31 14:49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胞兄方曼生上月被食品公司民事控告,公司要求法庭宣告將一份關於兩個工廈單位的抵押文不能註契及下令撤回註冊申請。方曼生日前「反告」對方及兩名董事,指對方借貸473萬及將兩個工廈單位抵押,期後「走數」沒有還款,現要求兩人還清債項及利息,要求法庭宣告見證文件是有效,而且聲明他擁有兩單位的利益。 方曼生在入稟狀指,首被告浩運食品有限公司是貿易夥伴,次被告董清雅是公司的主要股東及董事,第三被告蔡璇基是董的親密朋友及公司的董事,也是下述借貸的擔保人。 在2008年10月及2011年9月期間,向方曼生借貸共473萬,第三被告作為擔保,由2011年9月8日一份文件作證。董及蔡同意也將荃灣金熊工業大廈的兩個單位作為抵押,方曼生真誠相信兩人會如期還款,但兩人錯誤及欺詐的陳述,以圖方曼生允許他們延期還款。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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