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控方望陪審員常識判斷 死者重新注射後有不良影響

2017-06-21 11:14

DR醫學美容集團於四年半前發生奪命醫療事故,其中46歲茶餐廳老闆娘疑接受「美容針」療程後不適送院,最終死亡。集團創辦人、技術員及醫生各否認一項誤殺罪,控方今於高等法院續開案陳詞。 三名被告分別為六十二歲的DR集團擁有人及實際控制人周向榮、負責配製CIK療程產品的三十二歲陳冠忠、以及三十五歲註冊醫生麥允齡。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梁偉文表示,衞生署及警方於10月5日前往位於大埔科學園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進行調查,發現幾個屬於死者陳宛琳、傷者黃鳳群等人的滴漏袋、膠管。香港大學醫學院微生物學講座教授袁國勇於10月17日亦有前往實驗室及銅鑼灣的美容中心收集環境樣本,全部都檢測屬陰性。控方希望陪審員以常識判斷,一死者及兩傷者在10月3日重新注射血液製品後有不良影響,即使首被告的姐姐周欣欣,在另一間分店診所注射後,也同樣出現相同病徵,所以血液的污染源頭正是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 控方又指,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簡稱GMP)詳細地規範了整個藥品製造流程,以確保藥品之品質,防止藥品製造過程中產生污染,及生產過程中誤用不當原料或物料之情形等。控方認為將血液製品注入人體內的療程,與藥物生產過程類同,認為GMP也可以認用其中,然而CIK療程是沒有GMP或歐盟GMP認可。控方認為,通過GMP認可是一個合理標準,是確保血液製品不受污染的底線,及防止人為疏忽。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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