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控方開案陳詞:被告違職責值得被控刑事

2017-06-20 13:05

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10月發生的嚴重奪命醫療事故,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開案陳詞。 控方指3名女士在健康狀態下沒有需要接受用以治療癌症的CIK/AI(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應用免疫)治療,本港醫學界亦不會運用CIK療程,只是在研發階段,以及需要專業人士監控下進行。更重要的是,第一被告周向榮在事主接受療程3日後,即2012年10月6日,周在記招上聲稱CIK用以治療癌症及仍在研發階段,反映周明知CIK只屬理論階段,沒有證明顯示其有效性。 控方質疑數點,第一,為何死者在健康情況下接受療程,第二,死者支付巨額得到甚麼好處?事實上沒有任何效用。第三,為何,從抽血提煉後再注射在體內的針被細菌感染?誰人應該負責任?控方認為被告均是違反職責,以致死者過世。 控方指陪審團也許質疑,為何這宗不是民事索償案件,為何對3名被告控以是刑事罪行,更是誤殺罪。控方認為被告均是違反職責,其責任遠超於民事索償案件,They deserve for the charge with the criminal offence(他們值得被控以刑事罪行)。 控方強調CIK療程純屬臨床實驗階段,而且無需要對3名女士進行該療程,更指2012年2月即事發前8個月DR集團才開始研發。醫生有責任向病人清楚及準確解釋療程風險,以病人的利益著想,但DR集團沒有足夠知識,疏忽向病人披露資料。 控方解釋資料指,血液含有紅血球、白血球及血小板。 白血球的種類包括樹突狀細胞(dendritic cell)、自然殺手細胞(natural killer cell)、T-淋巴球(T-lymphocytes,T-細胞T-cell)等,T-淋巴球正是DR集團銷售的血液培養之一。而紅血球能將氧遞送到身體其他地方,紅血球及血小板不含細胞核。而專家證人將會作供解釋,增加白血球細胞無助正常人體的健康。 涉案的CIK療程主要先抽取病人血液,利用機器將血漿內白血球淋巴細胞分離,加以濃縮,再在實驗室內於細胞加入生長激素,存放在37度接近人體溫度的環境,經過約14天的細胞培養,細胞以倍數激增。如果培養過程不慎,會出現細菌感染情況。其後再以鹽水將細胞稀釋成輸送液狀態,注射輸入病人身體。 3名被告分別為62歲的DR集團擁有人及實際控制人周向榮、負責配製CIK/AI療程產品的32歲陳冠忠、以及35歲註冊醫生麥允齡。 法庭記者:方嘉欣 建立時間:11:15 建立時間: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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