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行政長官梁振英作為特區首長,行政長官作為特區的首長,既接受社會監察,因此有必要運用公共資源,處理及澄清有關外界對行政長官的評論或指控。例如特首辦人員協助回覆傳媒查詢,當局亦會派公職人員在立法會交代,他認為政府以公共資源處理事件,不存在公私不分問題。
他又指,行政長官過往多次就立法會議員、傳媒及公眾人士就有關事件的查詢作出回覆,這些回覆均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人員協助處理。此外,本會過往亦曾多次就有關事件作出討論及質詢,特區政府亦有派出相關公職人員向立法會交代。
至於行政長官與各界(包括立法會議員)的書信來往,一般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人員按慣例及個案性質處理。處理行政長官的書信來往為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之一,因此並沒有就個別個案分開統計所耗用的時數及相關資源。
街工梁耀忠指,UGL事件純粹私人問題,跟公職無關,質疑公務員為特首私人事務答辯的做法,公私不分。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質疑,律政司有否協助梁振英,就立法會調查UGL專責委員會研究範圍提出建議。張建宗回應,梁振英向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文本,律政司並沒有介入和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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