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詩雅公司對簿公堂 華納告種星堂毀約 2017-06-21 13:44 原告華納唱片有限公司現要求法庭頒令被告賠償。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華納唱片有限公司與種星堂娛樂有限公司就女歌手連詩雅Shiga Lin的歌曲發佈,以及出任連詩雅的藝人經理人的事宜發生糾紛。華納唱片日前入稟高院,指雙方於2014年6月6日簽下書面合約,原指華納唱片擁有連詩雅歌曲的專有權,包括製作、銷售及發佈錄音聲帶的權力,合約亦訂明華納唱片與種星堂娛樂「共同出任」連詩雅的經理人(co-managers),但種星堂娛樂違反合約。原告華納唱片有限公司現要求法庭頒令被告賠償,以及追討合約欠款。 法庭記者:方嘉欣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青年為2000元販毒囚逾5年 官指父患癌非求情理由 下一篇 前區會候選人廖少輝違規發廣告認罪 還押至下月候判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