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控方指員工因高佣金 力銷注射療程

2017-06-21 13:13

DR醫學美容集團於四年半前發生奪命醫療事故,其中46歲茶餐廳老闆娘疑接受「美容針」療程後不適送院,最終死亡。集團創辦人、技術員及醫生各否認一項誤殺罪,控方今於高等法院續開案陳詞。控方資深大律師梁偉文指,員工會積極推銷療程,是因為有高佣金。 三名被告分別為62歲的DR集團擁有人及實際控制人周向榮、負責配製CIK療程產品的32歲陳冠忠、以及35歲註冊醫生麥允齡。控方指, CIK療程是沒有必要,對健康人士亦無益處,被告是為了個人私利、為了金錢,在上廣州學師一天便返港立即推銷CIK療程,被告又指示員工的熟客推銷療程,而宣傳單張亦只可貼在各分店內,不可以向外宣傳,以免競爭對手也推出相同療程吸客。 控方指,為何DR集團員工會積極推銷,是因為有高佣金,明數人成功推銷客人以168000元注射三次療程,可以有超特佣金12000元,暗數人有4000元,經理有5000元,助理經理亦有1600元佣金。 控方指,DR集團在3月27日發布通告,內容提到:「可以向失眠、有痛症人士、抵抗力弱的客人推銷,各中心搞AI開放日,我地會安排中醫到貴中心講書。講開開放日,請各經理部處明、暗數人夾當......亦提大家同中醫夾,同手下女仔溫一溫AI賣點,以及哪些客可以推銷AI。」此通告並有DR集團簽署。 控方又指,DR集團的醫生亦兼顧市場推廣責任,批評第三被告麥允齡沒有履行醫生責任,即以病人的利益為依歸,亦欠缺獨立判斷,在未知道血液製品是否清潔的情況下便將之注入客人體內。 控方亦指責首被告周向榮,在CIK療程未經全面實證及安全措施下運行,便急不及待推出市場,完全為了個人利益。而次被告陳冠忠作為具資歷的技術員,卻沒有確保細胞培植和製備過程。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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