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新蒲崗工廈經營飛鏢會的34歲男店東李潤堅,2014年3月18日在店內性侵犯一名喝下「加料」酒後的22歲女客人,他原本被控以強姦罪,但其後獲准改認交替控罪的非禮罪,在高等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更讚被告「有企業家頭腦」,為免摧毀其事業,決定輕判。律政司今在高院向上訴庭提出申請覆核被告的刑期,指刑期過輕,法官聽取陳詞後,決定撤銷原本判令,改判被告入獄2年。被告原獲保釋,得知要入獄後表現愕然。
律政司指,原審法官錯誤接納與案情矛盾的求情內容,故影響判刑,據相關案例,刑罰由15個月至30個月不等,法庭應判以阻嚇性刑罰,以保障受害人。
案情指被告李潤堅當日邀請有心事的少女在飛鏢會傾訴,少女告知男友後,早上10時許進入飛鏢會,與被告單獨相處,一起玩飛鏢。被告其後給少女一杯有冰粒的飲品,自己則飲下沒有冰粒的飲品,少女喝了兩杯酒後開始感到頭暈,便躺在沙發上睡著。少女的男友趕到鏢場,驚見少女失去意識,短褲上的鈕扣被解開,少女其後懷疑被強姦而報警。其後法醫發現其體內及場內酒杯殘留鎮靜劑。
而辯方指案件在去年10月判刑,被告今已完成了大部分的社會服務令時數,有悔過之心。上訴庭決定接納律政司的申請,押後頒書面理由。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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