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智障男咬6歲童下體 判監14個月獲即場釋放 2017-05-31 10:03 Previous Next 智商相當於7歲、現年28歲的被告羅偉全,於去年在補習中心的後樓梯男廁內,先問一名7歲男孩要不要錢,邊指着自己下體位置問:「要唔要呢度?」男童不明他的意思,未有就範;稍後他又向另一6歲男童下手,扯下對方褲子,並口咬對方下體。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煽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一項非禮罪,精神科報告顯示他並無精神病,而心理報告則指他患中度智障,但明白其行為是會帶來嚴重後果,今在區域法院判監14個月,由於他已還柙超過14個月,可獲釋放。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狂徒留字條「毒狗開始」 市民:有報應! 下一篇 差估署4月私樓售價指數創新高 連升13個月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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