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4度非禮養女 官斥無侮意囚4年4個月 2017-05-29 16:06 Previous Next 六旬漢涉一年內4度非禮養女,事後更威脅養女不准告訴他人,惟在最後一次犯案時,其妻子撞見他侵犯養女而揭發案件。涉案養父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4個月。 法官判刑指,雖報告指被告無孌童傾向,又指他重犯機會低,但他不懂控制性衝動等,建議他接受心理治療。法官又考慮事件對母女兩人均是很大衝擊,甚至令其有自殺傾向,而且不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終判被告入獄4年4個月。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高永文:有限度註冊醫生延長服務年期不會變成本地醫生 下一篇 電視廣播就回購股份 申請司法覆核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