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經營無牌旅館遇「放蛇」斷正 罰6000元 2017-06-06 19:06 一名女子經營無牌旅館觸犯《旅館業條例》罰6000元。 Previous Next 一名女子經營無牌旅館觸犯《旅館業條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6000元。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去年12月巡查位於西營盤德輔道西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時,喬裝客人,並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太空艙」床格。 根據牌照處的紀錄,上述處所在巡查當日並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上述處所的女子因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第5(1)條。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父母離世成寬敞戶拒搬細屋遭斷租 頸椎病幼師申司法覆核挑戰運房局 下一篇 沙田街市海鮮檔一個蝦樣本驗出微量獸藥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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