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員港鐵車廂非禮女教師罪成 官斥砌詞狡辯毫無悔意

2017-03-14 13:00

加入海關24年的關員涉於去月十月初傍晚下班乘搭港鐵回家,在車廂中摸及捏女教師臀部,被告林家輝(50歲)被裁定一項非禮罪罪成,今於觀塘法院被判囚21日,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性格內向,且患上焦慮症,不可以再「揸槍」,被告為人上進,卻因個人問題而被調職,亦不能再升職。惟家人對他不離不棄,今天許多親友都有到庭支持被告。辯方更強調被告不是有預謀犯案,而被告又沒有用性具接觸事主,更沒有射精,希望法庭可視本案為同類型案件中最輕,而本案不存在違反誠信問題,重犯可能性低。 裁判官朱文瀚指被告砌詞狡辯,向感化主任表示不知道是自己不小心碰到被告還是有他人碰到被告,又稱會申請上訴,明顯毫無悔意,與家人求情信上所指已感後悔有出入。朱官指考慮到被告有家人支持又無案底,且將有機會被革職,而身為公務員的被告又有可能需要面對其他後果,但又要令公眾得悉在地鐵非禮不會輕判,遂判被告入獄21日。辯方申請以一萬元保釋等候上訴獲准。 控罪指,於去年10月6日約傍晚6時,被告在太子開往石硤尾站的列車車廂內非禮20多歲X。控方案情指,在車廂中被告站在X身後,她感到有人摸她臀部約5至6秒及用力捏臀3次,每次約2-3秒。她回頭看見被告將手縮後,X說「你做乜摸我」,被告回應「你講咩呀」,列車到站時由職員處理並報警。 法庭記者: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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