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貪腐案終極上訴 律師司申請最少每小時4000元律師費

2017-03-14 12:27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的貪污案,4人早前上訴失敗,需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由於律師司於上訴中勝訴,根據法庭判決可獲訟費,高院今開庭處理訟費問題。律政司為每名政府律師申請最少每小時4000元的律師費,其中當時特別加開職位、專責處理新地案的時任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何偉萬的費用更達每小時6000元。但龍劍雲司法常務官指,律政司未能提供足夠資料證明律師的應得費用,下令律政司需補充資料,再就訟費作命令。 案中4名上訴人包括許仕仁(68歲)、郭炳江(64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7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5歲),14年12月分別被判監5年至7年半。由於今只由律政司代表及司法常務官商討訟費問題,4人今無派代表出庭。律政司代表今陳詞指,每名年資多於10年的律師,其收費應與律師行的高級合夥人的收費一致,即每小時4000元。而由於案中政府所聘用的律師均是高級及有經驗的,收費應多於4000元,以4000元作為起點。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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