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員非禮女教師罪成 押至3月14日判刑

2017-02-28 16:10

加入海關24年的關員涉於去月十月初傍晚下班乘搭港鐵回家,在車廂中摸及捏女教師臀部,被告林家輝(50歲)被控一項非禮罪,今於觀塘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3月14日判刑,期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需還押看管。 控罪指,於去年10月6日約傍晚6時,被告在太子開往石硤尾站的列車車廂內非禮20多歲X。控方案情指,在車廂中被告站在X身後,她感到有人摸她臀部約5至6秒及用力捏臀3次,每次約2-3秒。她回頭看見被告將手縮後,X說「你做乜摸我」,被告回應「你講咩呀」,列車到站時由職員處理並報警。 裁判官朱文瀚裁決時指信納X供詞,雖然X表示沒有目擊非禮過程,朱官指沒人會一直望向自己臀部,這反映X供詞中肯;而另一途人李先生的供詞亦有坦白說出看不到觸摸X臀部的手屬誰。朱官認為被告出庭自辯時,主問及盤問的證供不吻合,於主問時表示有回應X,惟盤問時指自己從未說話,於警察到場才開口,裁判官指被告提供不同說法而淡化問題。朱官信納當時車廂非人貼人,指動作非屬意外觸碰,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本控罪影響被告工作及失去長俸,本案亦不是最不堪的非禮,望輕判被告。朱官指在公眾運輸上犯案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又指「捏」的動作有一定嚴重性。 法庭記者:陳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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