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反駁曾蔭權受訪「雙面人」 辯方請陪審團重聽電台節目

2017-02-08 15:44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今踏入第23天在高院審訊。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 下午開始進行結案陳詞。 Montgomery表示,控方引述電台節目說曾蔭權自相矛盾、是雙面人,但請陪審團留意,控方是根據英語版本作出判斷,而曾蔭權以廣東話在電台接受訪問,陪審團請以廣東話考慮曾蔭權說話中的原意。他是回應主持人問題?還是說謊?還請陪審團自我考量。 而且當時曾蔭權當時不是作供,相關訪問也沒有在引述在證供當中,曾蔭權也不自辯,沒有給證供,只是法律給予他的權利。請仔細考慮相關事件之間的時間漏洞,必須是唯一推斷,不能武斷指他有罪。辯方指,請陪審團明天重聽電台節目,上可得知曾蔭權不是怪責香港人對他過高期望。辯方指控方在䅁中假設了所有政治人物和商家都有貪污勾結,控方假設所有政治人物都是謊言者,這是武斷的假設。 辯方指知道陪審團都細心聆聽控方的陳詞,有寫筆記,但請認真想一想,是否有證據支持呢?肯定是事實嗎? 控方只是講解一個長篇故事,但證據不足(long long story, on short evidence)。辯方指控方Perry常說「放鬆點、用常識去想」,但辯方指「現在不是一個與朋友間的輕鬆討論,而是認真的法律程序」凡事要有事實根據。 辯方指控方要求陪審員考慮案中多個巧合而作出推論,但該推論必須是唯一的合理推論,不能無憑無據的推斷。對於控方指的「巧合」,辯方認為定義為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無任何特別意義。 控方把曾蔭權要找地方住、剛好雄濤申請廣播牌照,兩件事串連起來,形成疑似的貪污指控。但是辯方認為,曾蔭權在2012年後就會退任特首,搬出禮賓府後當然要找地方住,事情就是自然發生(bound to happen),與政治無關。 法庭記者:徐曉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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