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繼續進行第二日的開案陳詞。
Perry 指曾蔭權曾經就三名胞弟的事宜作出申報,包括其中兩弟都曾聘用何周禮設計公司做裝修,而另一弟曾蔭培則在海底隧道公司工作。又指曾太於11年2月26日離境返內地,2月27日返港,而黃楚標及何周禮則在2月25日離境返內地,翌日返港,曾蔭權夫婦和黃楚標同於11年3月18日離港返內地,黃在19號回港,曾氏夫婦則在20號返港。11年3月15日深圳大宅設計圖完成,同月20日行會就發牌開會議。11年3月31日曾氏夫婦離港至4月4日返港,而黃則早一天即3月30日離境,至4月2日返港。
在2011年4月4日,曾氏夫婦返港,4月11日便寫信給黃順源,即信中所寫的黃先生。Perry向陪審團出示一張答謝信,曾蔭權答謝汕頭帝豪酒店的黃順源先生的招待,控方指黃順源亦與東海集團有關,而這封答謝信亦有抄送予黃楚標。該答謝信是以特首辦公室信紙撰寫,曾蔭權下款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控方指黃順源為黃楚標一些公司銀行戶口的簽署人。
Perry 指曾氏夫婦在此段時間在汕頭渡假,黃順源和黃楚標名下公司有關連。黃順源有份的帝豪酒店,又與東海興業公司有關,即黃順源和黃楚標名下公司有關連。
Perry指,2010年11月5日下午政府開記者會公布向雄濤發牌,曾蔭權夫婦當晚6時離港,黃楚標亦於同日離港,李國寶則於翌日離港,但曾氏夫婦與李國寶於11月7日晚10時40分相若時間返港,出入境記錄顯示,3人入境時間相距僅11秒。
Perry 指曾蔭權在44次行會中曾作出合共69次利益申報,但卻沒有就今次租用大宅作出申報。
Perry 又指2010年11月2日行會就雄濤申請數碼牌照恃,曾蔭權完全沒有作出申報,披露自己正商討租住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名下公司持有的豪宅,但在同一會議中,卻就發展粉嶺及上環私人土地時,曾蔭權卻作出利益申報。
他指曾蔭權為何只會申報一些較小的利益衝突,但卻沒有申報租住黃楚標名下公司持有深圳豪宅這更重要的事呢,唯一解釋是曾蔭權是蓄意隠瞞。
法庭記者:林穎嫺、潘琪慧
控方指曾氏夫婦與李國寶前後腳由澳門返港(按此閱讀)
法官收手寫便條 有僱主不滿曾蔭權案陪審員告假26天(按此閱讀)
與曾蔭權交談握手坐「親友席」 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到庭撐場(按此閱讀)
曾蔭權涉貪案 曾氏夫婦獲雄濤股東招待汕頭度假(按此閱讀)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