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 控方大狀指案件是典型利益衝突

2017-01-10 12:44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今日踏入第五天,控方資深大律師David Perry 現開始展開為期兩天的開案陳詞。控方指曾蔭權於控罪期間利用行政長官權位,進行貪汚及行為失當,案件是典型利益衝突,曾蔭權的行為只為個人私利,令全港市民蒙在鼓裏。 Perry開始陳詞時,首先着陪審員放鬆,他會協助陪審員了解案件:「我會向你們講一個簡單的故事,以介紹本案的來龍去脈,我的開案陳詞會延續至明天」,而這裡亦無人會考陪審員的記憶,很多時都會重覆又重覆重要的字眼。Perry 指相信各陪審員都認得案中被告是前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是受委任,是政府最高領導人,他是為全港市民服務。 控方指,曾蔭權在2010年私下秘密地和商人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三層高豪宅,單位逾6700平方呎,包括有空中花園、圖書館,書法房,健身室,豪華客廰及主人房設計,該深圳豪宅當時進行豪華裝修。但在同一時間身為行政長官的曾蔭權正是發出數碼牌照的決策人,卻藉其公職對黃名下雄濤廣播作出有利的決定。 控方指公眾人士十分關注政府發出數碼牌照,2011年3月15日深圳豪宅設計版圖出現後一星期,曾蔭權便在行會作出涉及牌照的決定。控方指曾蔭權於案是典型的利益衝突,一方面曾想一個大屋,而另一方面黃楚標卻想要一個數碼牌照。 控方指曾蔭權為了私人目的,損害公眾利益,蓄意隠瞞個人和黃楚標之間的關係。曾蔭權打算於2012年6月卸任後,即搬入深圳豪華大宅。政府高官理應和商界保持距離,但曾蔭權卻私下和黃楚標交往,商討租住東海花園豪宅。 法庭記者:徐曉伊、潘琪慧 建立時間:12:44 更新時間: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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