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一名五金製品生產公司董事涉嫌以1000元賄賂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他為其公司開立戶口,及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告今於西九龍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押後至2月8日預審,被告淮以10萬元現金,另加10萬元人事擔保金保釋候訊,期間亦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茹開順(50歲)為鳳發五金製品有限公司(鳳發)唯一董事兼股東。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11月3日,無合法辯解或合理權限而向代理人,即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匯豐銀行)僱員黎國仲Alfred,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為1000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黎國仲Alfred作出或曾經作出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即就有關鳳發五金製品有限公司於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開立商業戶口一事上向茹開順提供協助)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黎仲國Alfred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行為而向他提供該利益。
據了解,被告將賄款1000元夾在有關申請商業戶口表格及文件底下予匯豐銀行職員黎棟國Alfred時,向他聲稱「請你喝茶,好好看著我的帳戶」。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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