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陳珍妮及男運輸工人吳鎮林涉訛稱是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受助人的業主,詐騙為尋求庇護者及酷刑聲請者提供的住屋津貼及雜費逾164萬元。兩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及一項欺詐交替罪名,陳另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兩人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待案件於1月26日轉介至區域法院,兩人屆時需作答辯。
兩名被告均准予以10萬及2萬保釋,控方申請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需住在報稱地址。
控罪指,兩人涉嫌於2008年至2014年間,一同串謀和與一對夫婦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串謀詐騙國際社。陳另涉於或約於2014年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接觸並煽惑一名女子向其他人虛假表示,她於粉嶺的一個處所租予陳珍妮,陳繼而把該處所分租予國際社登記的受助人。
法庭記者:余萃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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