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法醫稱周梓樂頭部重創右身創傷較多 身上無傷勢顯示曾受襲

2020-12-17 17:06

法醫郭嘉琪(小圖)作供,指他身上沒有傷勢顯示他曾受襲擊。 資料圖片
法醫郭嘉琪(小圖)作供,指他身上沒有傷勢顯示他曾受襲擊。 資料圖片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續訊,負責遺體解剖的政府法醫郭嘉琪今午出庭作供。她認為周梓樂頭部重創,是由移動的頭部右邊撞向靜止的硬物造成,並引發對衝性傷勢,以致左邊頭骨亦有骨折,而他身上沒有傷勢顯示他曾受襲擊。

法醫郭嘉琪在醫療報告中指出,周梓樂的遺體上有9處治療痕跡,包括頭部兩側長達30厘米的縫合傷口及各引流導管口;以及25處新近傷口,主要是擦傷及瘀傷,分佈在頭部及四肢,當中以右身創傷較多。郭在查問下指出,雖然各證人證供均指周梓樂的手腳沒有傷勢,惟瘀痕有機會非即時浮現出來。

周的頭骨有4道線狀骨折,腦部重1647克,有明顯腦水腫,腦溝和腦塞明顯消失等,肺部充血及水腫,右盆骨有粉碎性骨折,口部、食道、氣道、喉嚨、肝臟、腎臟、膀胱等內藏等沒有異常。

另外,化驗師未有在遺體內驗出山埃或辣椒素,顯示他生事或未有吸入胡椒噴霧及催淚煙 。不過郭在陪審員查問下補充,山埃或辣椒素在人體內很短時間便能代射,而自周梓樂墮樓至化驗遺體,已相隔10天。

研訊主任問到,周梓樂有沒都可能是先被襲擊,在從高處墮下。郭醫生認為,周身上的傷勢與墮樓情況吻合,沒有傷勢指向他曾受襲擊。她又指,若死者頭部先被鈍物打到不省人事的話,頭骨應會出現粉碎情況或「打凹」的痕跡。

代表家屬的鄭淑儀大狀關注,周梓樂的雙手手掌均有藍色瘀痕。郭醫生直認,這傷勢在墮樓傷者身上並不常見,並屬輕微傷勢,並不致命。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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