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消防處需時找法律代表 官不滿:搵律師好難咩
2020-12-08 10:56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踏入第三周。由於救護員的作供與閉路電視片段有不吻合之處,裁判官高偉雄上周正式將消防處列為與本案有利害關係一方。然而3天過去,消防處仍未安排適合的法律代表,今天甫開庭便請求死因庭再給予一周時間。裁判官直言做法絕不理想,惟尊重消防處,批准押後。另外,高官又透露,原本打算今日在庭上播放31支廣明苑外圍的鏡頭,及停車場地下和2樓的4支固定鏡頭,能拍攝到後樓梯門口。
庭上透露,消防處原本安排代表警務處的熊健民大律師成為法律代表,惟至昨午才發現安排並不妥當,原因不便透露。消防處總區區長張傲天表示,消防處過去幾天已就事件與律政司商討,但需要時間安排法律代表。裁判官聞言斥「呢個唔係負責任嘅陳詞」,反問對方所需的確實時間,又稱「我唔可以俾無限時間你哋㗎喎,無理由幾日都搵唔到,搵律師好難咩而家?」,「律政司應該考慮番死因研訊嘅急切性」。
死因庭隨後休庭一會,待消防處索取指示。張解釋,處方昨晚才得知熊大狀不適合成為代表,故希望押後一周,待消防處安排法律代表及索閱文件。高官坦言,原本預計下周能完結所有證供,押後一星期做法絕不理想,尤其本研訊有陪審員列席,若時隔太久,恐怕影響他們對證供的記憶。然而研訊中途出現突發事件,故死因庭尊重消防處,認為押後一周的申請亦屬合理。
死因研訊押後至下周一重開,高官要求消防處須於周五前,就重召證人事宜答覆死因庭,並明言必定會重召兩名救護員作供。翻查資料,該兩名救護員為救護隊目鄭冠明及司機陳智楓。
對於案件進度拖延,周父在庭外表示「希望盡快完結好啲啦,呢啲唔開心嘅嘢壓力都好大」,但認為要體諒消防處。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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