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花近8分鐘始往現場 救護隊目指須時穿裝備又遇死車阻路

2020-12-16 14:12

證人鄭冠明
證人鄭冠明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續訊。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早前指救護員作供的時間與閉路電視不太吻合。其中發現,當晚救護車到場後,救護員花了7分鐘56秒,才動身前往停車場。救護隊目今在庭上解釋,當時遇上死車阻路,又須時穿戴防具裝備及執拾救護物資,形容「整個過程全部都係需要」。

庭上播放一段由廣瑞閣指向廣盈閣的閉路電視片段,該片段比實時慢9分58秒。畫面時間1時7分10秒,救護車A344在到達後停泊在細搶後方,1時9分47秒關掉藍色閃燈,直至1時15分6秒,三名救護員下車搬動擔架床,步行前往現場。換言之,從救護車停泊至救護員動身往停車場共用了7分鐘56秒,死因庭重召救護員,希望了解原因。

隊目鄭冠明解釋,當時他發現前方去路阻塞,於是派員下車了解,同時有消防員問他:「係咪做水池嗰單?」,鄭得知附近公園有市民需要協助,但沒有生命危險,認為「幫唔到佢」。同一時間,他正與停車場的消防員溝通,了解傷者情況。數十秒後,隊員匯報得知前方有「死車」,無法前進。

鄭於是花了一分多鐘評估狀況,試圖尋找其他可前往停車場的行車路,但最後認為徒步前行是最好的做法,於是於隊員一同配戴防護裝備及收拾救護物資,動身推著擔架床前往停車場。

鄭續解釋,他到場前從新聞得知停車場附近有示威活動,警方正向尚德推進,故與隊員在下車前特意穿好橙色反光衣、頭盔及防毒面具,他認為「記者報道唔會太錯」,故作此決定,否則萬一他吸入催淚煙或受傷,就「更加去唔到救人」。

研訊主任問他們可否將裝備「邊行邊著」,或兩個人推擔架床,另一人穿著裝備。鄭則解釋,裝備需用雙手穿戴,而擔架床及裝備重達200磅,加上路途崎嶇,擔架床又沒有避震功能,必須三人合力推動,否則有可能反車。

鄭續解釋,穿戴裝備花了不足5分鐘,之後再花了約兩分鐘執拾救護物資,包括頭部及頸部固定器、脊椎板、救護紅毯等,並強調「呢個係一個基本需要嘅時間」。

鄭又表示:「如果冇死車擋住,我應該可以更新到達。如果我確定到現場無衝突,我可以唔駛着嗰啲裝備嘅話,我可以更快到達現場啦」。

研訊今午繼續。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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