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他人九巴車窗上塗鴉 16歲少年認非法集結
2020-12-17 13:45
去年12月4日,16歲少年在土瓜灣馬頭圍涉嫌聯同其他人在九巴車窗上塗鴉,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開審,被告承認非法集結罪,否認刑事毀壞以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二罪。庭上播方的片段顯示被告只曾堵路,未參與以噴漆刑毁巴士。案件下午續審,期間被告將還押。
警員徐家俊供稱,當日他身穿便裝在馬頭圍一帶進行反堵塞道路特別行動。約7時15分,收到隊員通知指有數名穿黑衣蒙面,並戴有手套的人在譚公道聚集,思疑會堵路,前往觀察。在徐行近譚公道時,看見約8名男女站於一架開往紅磡的巴士前,在巴士擋風玻璃上噴漆及堵路,徐的隊員遂走向堵路人士,人群隨即四散。徐注意到在人群中一名較高的男子向警方方向逃去,徐上前揀截及拘捕被告並將其壓在地上,當時被告右手戴著手套插進右邊外套袋中,後在被告外套右邊袋中搜出一支噴漆,及在背囊中搜出一支金屬支縮棍。
控方後在庭上播放涉案巴士行車記錄儀的錄影,在片段中,被告只是將2個雪糕筒放在馬路中間堵路,但不曾接近巴士並噴漆。徐在辯方盤問下亦承認沒有親眼看見被告用噴漆破壞巴士,早前沒有看見該行車紀錄儀片段,當日是因被告管有噴漆,遂懷疑其有參與。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於2019年12月4日約7時15分,伙同8名男女在馬頭圍道非法集結,期後被警員20956截停及拘捕,被告承認將2個雪糕桶放出馬路。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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