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男兩度擅離檢疫地點 違檢疫令判囚7日
2020-09-28 17:16
衞生署表示,一名56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7日。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25日及26日曾兩次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兩項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7日,同期執行。
衞生署表示,截至今日,共有52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署方重申,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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