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欣上訴被駁 終院指選舉主任必然有失當之處

2020-09-28 16:45

劉小麗(右)申請選舉呈請得直,終審法院駁回勝出補選的陳凱欣的上訴申請。資料圖片
劉小麗(右)申請選舉呈請得直,終審法院駁回勝出補選的陳凱欣的上訴申請。資料圖片

劉小麗前年參與九龍西立法會補選被裁定提名無效,直至本年5月申請選舉呈請得直。終審法院本月18日駁回前年勝出補選的陳凱欣「非妥為當選」的上訴申請,陳凱欣議席即時失效,三位終審法庭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和張舉能今頒下判辭解釋理由,指選舉主任的做法影響參選人的政治權利和程序公義,必然是有失當之處。

終審法院認為,選舉程序是否涉及失誤,是取決程序是否公平公開公正,不能單靠選舉結果決定是否有程序上有沒有失誤。倘若牽涉程序失誤,將會影響公眾對選舉的信心。即使參選者只不過是「陪跑」,他也應享有和勝出者相同的權利。

陳凱欣和選舉主任要求終審法院澄清,當高等法院尚未裁定劉小麗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便裁定選舉程序失當,法庭是否有相關的權利。而終審法院法官反駁指,參選人是否獲准予向選舉主任解釋的權利是極為重要,不但牽涉參選人的政治權利和程序公義,更影響大眾對選舉程序的信心。故本選舉程序毫無疑問,必然是有失當之處。

法庭記者:蕭文軒

陳凱欣。資料圖片
陳凱欣。資料圖片
劉小麗。資料圖片
劉小麗。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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