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售貨員涉科學園堵路 兩警長證人准匿名作供

2020-09-28 14:01

案件今在沙田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沙田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兩輛輕型貨車去年11月中旬「大三罷」期間,被發現橫泊在沙田科學園路作路障堵路,涉案21歲女學生及29歲售貨員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女學生另涉管有士巴拿,案件今在沙田法院開審。

的士司機稱他目睹一輛堵路的白色客貨車在警方抵達前駛走,一輛金色車欲跟隨離開現場時便遭警方截停。案件明天續審,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擔保,裁判官另批准將兩名控方證人,即署理警長A及警長B匿名,兩人明天作供時將使用特別通道及屏風。

的士司機李逸輝(音譯)供稱當日早上6時許駛至案發地點時,因路面有巴士站牌等雜物導致無法行車,當時坐駕距離路障約4至5個車位,他表示示威者會搬開路障讓救護車通過,惟其他車輛皆禁止通行。

李憶述在警方抵達前約1分鐘,有一輛堵塞行人路「同路障平排嘅白色貨van好快咁走咗」,而他坐駕前則有一輛紅色及一輛金色車並排,兩車前方約兩個車位就是示威者設置的路障。李表示當白色車駛離現場時,紅色車跟隨離開,金色車「都想走」,但駛至白色車原先堵路的位置時就遭警方截停。

辯方稱路障的另一邊至少有3輛車,李同意,但他「唔知道係咩色」,亦不同意辯方稱3車在警方抵達前有移動過,強調當時道路無法行車。

21歲學生潘凱玲及29歲售貨員范瑞佑同被控於去年11月13日,在沙田白石角科學園路,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路上留下垃圾桶、欄杆、巴士站牌,以及兩輛輕型貨車等,對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險。潘另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個士巴拿。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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