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漢違檢疫令外出遭警撞破 判囚六星期

2020-06-17 21:45

一名56歲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六星期。 資料圖片
一名56歲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六星期。 資料圖片

一名56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1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六星期。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其後警方接報於3月28日到位於一商場內的食肆處理案件時,發現該名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並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警方在其後的調查更發現該名男子亦曾於3月27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兩項控罪,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六星期,同期執行。

根據《規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澳門及台灣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此外,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樣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衞生署嚴正提醒受強制檢疫人士應遵守上述法定要求接受十四天的強制檢疫,又指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截至今日,共有20人已被法庭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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