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衝突】夫婦與女生暴動罪脫 律政司求上訴庭澄清法律觀點

2020-09-21 16:40

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 資料圖片
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 資料圖片

一對夫婦連同一名16歲少女涉嫌去年7月參與上環示威衝突,3人於7月底獲區域法院裁定暴動罪及交替的非法集結罪脫。為夫婦辯護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律政司已向上訴庭尋求法律指引,要求法庭澄清暴動罪的法律觀點,但上訴庭的結果將不會影響3人的無罪裁決。

律政司提出,普通法中「共同犯罪」元素適用於非身處案發現場的共犯,意指儘管被告並非身處案發現場,由於他是有組織罪行的一分子,故他不能被排除有份參與犯罪,有關原則並沒有排除非法集結罪和暴動罪。但原審法官裁定,被告須身處現場並和其他暴動人士集結在一起才能被定罪。

律政司又認為,近期的非法集結和暴動具高流動性。法官裁定被告須身處現場和集結在一起才會被定罪,會收窄律政司檢控範圍,例如負責把風的人,接應車手,或武器提供者等,將會是範圍以外。

獲裁定罪脫的3名被告分別是,38歲湯偉雄及41歲杜依蘭,以及中五女生李宛叡。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6:15
更新時間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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