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衝突】夫婦及女生被控暴動 指揮官作供:示威者向警方掟磚

2020-05-12 18:03

被告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
被告湯偉雄(右)及杜依蘭(左)。

去年7月28日港島區衝突44人被控暴動罪,成反修例示威中首宗暴動案,其中涉及一對夫妻及女學生,3人否認控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

當日擔任新界南應變大隊指揮官陳思達總警司,他供稱自己原在警察總部候命,但怕被圍堵時未能出動支援,後轉到北角警署。至集會開始約1小時、即下午4時半左右到西區支援,當時現場有西九龍應變大隊。他表示到達現場時約5時30分,當時西九龍應變大隊已設立防線。

防線對面距離約150米有示威者聚集,陳與西九龍應變大隊指揮官商議如何驅散示威者。當示威者以水馬、圍欄等推進,警方則開始戴上防具,預備被衝擊時施放催淚彈。當雙方距離70米,示威者開始設路障,陳續稱他為打算打算將人向東驅散,等待指示後即開始掃蕩。

直至近7時,陳位於德輔道西,鄰邊干諾道西的防線開始被人掟磚等雜物,於是開始推進行動,當他們推進時過了西邊街亦開始被人投擲水樽、磚頭、鐵通、竹板等雜物。

陳表示推進前,警方已不停以揚聲器呼籲及舉旗警告示威者散去。他又稱德輔道西防線前的示威者以長棍敲打,覺得示威者以此助聲勢,並提到示威者從後巷推出疑似為磚頭的重物。但他指若示威者無行動亦無收到指示,他們亦不會有行動。

資深大律師潘熙查問警方當日所設防線,是否為了防止遊人到中聯辦,陳表示無收到指示要特別保護任何建築物,只是為防止示威者衝擊防線。另盤問下,陳表示當日收到指示到場處理未經批准的集結,當日現場無暴力行為。而他收到另一隊的資訊指,其時干諾道西也是非法集結。

約7點起開始推進活動,陳表示自己不會特別指示警員作拘捕行動,但若然有示威者冥頑不靈,「出返嚟想襲擊我哋,呢啲就一定拉到就拉」。他又指若警員可自行處理到拘捕事宜,可跟貼大隊驅散的步伐,不用通知指揮官,又指驅散與拘捕兩者並無衝突。他亦表示自己每日當值10多小時,「搵唔到時間去寫任何報告」被問到若要得知被捕人士記錄,只要「問齊咁多間差館佢地會知」。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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