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按巴士緊急死火掣阻交通 16歲男生判社服令
2020-09-21 11:42
16歲男學生於去年12月中在旺角按下巴士緊急死火掣致阻礙交通,早前承認一項導致交通遭受阻礙控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引述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指意見相當正面,被告獲家人充分支持,態度合作有悔意,且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不宜判處感化令,裁判官羅德泉遂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麥鏗被控於去年12月1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無合法辯解及解釋而按下兩輛新世界巴士之緊急死火掣,因而可直接或可造成交通阻塞。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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