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師林家輝:簡樸房改裝不複雜
2024-11-30 00:00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劣質劏房並推出劏房登記制度,房屋局本周三提出「簡樸房」規管制度諮詢文件,建議「簡樸房」樓面面積最少8平方米、樓底淨高度至少2.3米、至少一扇窗戶非面向圍封天井等,不及格的單位需要進行改建。有劏房經營者認為改裝成本高昂,未來或考慮將這類違規單位丟空。測量師學會會長林家輝向《星島》表示,業主進行改造工程須符合條例要求,由專業人士檢查認證,以取得簡樸房資格。他續謂,改建工程需要按照各個單位的實際情況而定,如只涉及更改消防裝置及設備,相信不足兩星期即可完成認證。
林家輝向記者表示,改建單位要視乎個案性質和複雜程度,處理每宗改建所需時間亦會有所不同,故難以一概而論,他提及改建工程需要更改間隔,須事先經屋宇署批准方可動工,相信有關工程估計不會太長時間完工。不過,他了解現時本港仍有不少在上世紀60年代興建的舊樓,當中大多只有一扇可開啟的窗戶,他認為對上述單位進行改建有其難度,相信時間上或會因而有所延長,改建開支亦因而有所上升。
林又指,現時本港仍有逾10萬間劏房有待業界認證,他認為有關工作不複雜,行內包括測量師、工程師等可參與認證,不擔心人手出現不足的問題。
何永賢籲業主充分了解租賃法例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本周三在社交平台表示,近日聽到個別情況,稱分間單位業主打算以改裝作「簡樸房」為理由,提前收回單位。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分間單位租客在首2年租期結束後,有權於次期租賃再續2年,前後最多租住4年,業主不得在租期屆滿前終止該租賃,她呼籲分間單位業主要充分了解相關法例,以免侵害租戶的法定權益,政府已委託了樂群社會服務處設立及管理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資訊平台,以宣傳租務管制及提供其他相關資訊。
政府下周一起會就簡樸房規管制度諮詢公眾,當局建議出租不符合「簡樸房」最低標準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人士,包括業主和「二房東」,須負上刑事責任,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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