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管會促學院 盡快向學生解說臨床要求

2024-06-13 00:00

港府擬修例在牙醫畢業後加入一年實習要求,相關法案委員會周五將開會繼續跟進。
港府擬修例在牙醫畢業後加入一年實習要求,相關法案委員會周五將開會繼續跟進。

牙醫註冊修例進入最後大直路。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本周五開會,跟進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擬稿。惟新增一年實習要求仍存爭議,醫務衞生局昨回應牙科生及家長信函,強調增加臨床經驗要求「非由牙醫管理委員會單方面制訂」,而是與牙科學院共同磋商所得。局方更反駁學生公開信稱「臨床經驗要求」在去年增設,及去年畢業者已全數達標說法「非屬實」,強調牙管會在2019年8月,即明年畢業者入學前已向學院清楚指出臨床要求,「港府及牙管會一致認同學院應盡快向學生作出解說」。
實習要求非牙管會單方面制訂

牙管會昨發新聞公報,透露牙管會主席李健民上周四與各級牙科生會面,介紹牙管會評審工作;本周二,李亦赴由牙管會、衞生署及學院和學生代表組成的專責小組會議,商討擬議的實習安排細節,又承諾將繼續參與專責小組討論。據了解,李曾質疑牙醫學院院長傅立明未向學生交代評審結果,傅即反駁評審內容屬機密,李則稱校方可申請公開;反映雙方或存溝通問題。消息指,學生無奈接受實習安排,惟仍關注實習時數能否納入專科訓練時數中;及過去不少學生感公營工作單調,欲再爭取實習期間能接觸不同類型個案。
樂意安排參觀實習場地

醫衞局重申,牙管會評審課程時向來以學院為聯絡單位,目的是評審學院落實課程情況,「而非個別學生的表現」。學院亦應按時提供量化資料,顯示全部畢業生達標,作為有效落實課程佐證,強調「不時促請學院及早向學生解釋」。另局方指,樂意安排學生親身參觀實習場地,衞生署亦盡可能安排學生至自選的牙科專科崗位實習。

據悉,有牙科生母親去信法案委員會,質疑會否「一年又一年」加實習,影響成為正式牙醫時間。政府強調,牙科畢業生實習時,將在法律上視為註冊牙醫,實習亦是正式受薪工作,非課程延續,期間可獨立面對未經篩選的「真實病人」,非學院培訓及練習可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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