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管会促学院 尽快向学生解说临床要求

2024-06-13 00:00

港府拟修例在牙医毕业后加入一年实习要求,相关法案委员会周五将开会继续跟进。
港府拟修例在牙医毕业后加入一年实习要求,相关法案委员会周五将开会继续跟进。

牙医注册修例进入最后大直路。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本周五开会,跟进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拟稿。惟新增一年实习要求仍存争议,医务衞生局昨回应牙科生及家长信函,强调增加临床经验要求「非由牙医管理委员会单方面制订」,而是与牙科学院共同磋商所得。局方更反驳学生公开信称「临床经验要求」在去年增设,及去年毕业者已全数达标说法「非属实」,强调牙管会在2019年8月,即明年毕业者入学前已向学院清楚指出临床要求,「港府及牙管会一致认同学院应尽快向学生作出解说」。
实习要求非牙管会单方面制订

牙管会昨发新闻公报,透露牙管会主席李健民上周四与各级牙科生会面,介绍牙管会评审工作;本周二,李亦赴由牙管会、衞生署及学院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专责小组会议,商讨拟议的实习安排细节,又承诺将继续参与专责小组讨论。据了解,李曾质疑牙医学院院长傅立明未向学生交代评审结果,傅即反驳评审内容属机密,李则称校方可申请公开;反映双方或存沟通问题。消息指,学生无奈接受实习安排,惟仍关注实习时数能否纳入专科训练时数中;及过去不少学生感公营工作单调,欲再争取实习期间能接触不同类型个案。
乐意安排参观实习场地

医衞局重申,牙管会评审课程时向来以学院为联络单位,目的是评审学院落实课程情况,「而非个别学生的表现」。学院亦应按时提供量化资料,显示全部毕业生达标,作为有效落实课程佐证,强调「不时促请学院及早向学生解释」。另局方指,乐意安排学生亲身参观实习场地,衞生署亦尽可能安排学生至自选的牙科专科岗位实习。

据悉,有牙科生母亲去信法案委员会,质疑会否「一年又一年」加实习,影响成为正式牙医时间。政府强调,牙科毕业生实习时,将在法律上视为注册牙医,实习亦是正式受薪工作,非课程延续,期间可独立面对未经筛选的「真实病人」,非学院培训及练习可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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