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2004年患中等阿茲海默症

2024-04-24 00:00

腦神經科醫生確認林伯2004年6月中,獲處方治療初期阿茲海默症藥物。
腦神經科醫生確認林伯2004年6月中,獲處方治療初期阿茲海默症藥物。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家族近30億元遺產中,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分文不獲,質疑林伯2004年遺囑效力,指林伯罹患腦退化症,無能力訂立遺囑。腦神經科醫生昨於高等法院確認林伯2004年6月中獲處方治療初期阿茲海默症藥物,8月初診斷出林伯患上了中等阿茲海默症,曾向其家庭醫生提及訂立遺囑時需要有精神科醫生證明林伯神志。

代表顧氏母女的大律師Charles Hollander盤問下,腦神經科醫生方嘉揚交代自己獲林伯家庭醫生練紹忻轉介,2004年6月10日初次接觸林伯。Charles Hollander根據6月17日紀錄,林伯當時獲處方藥物,方嘉揚確認藥物主要用於治療初期阿茲海默症。方嘉揚提到林伯6月時一直留院,無法診斷林伯,惟推斷林伯當時很可能罹患初期阿茲海默症。
簡短智能測驗得8分

方嘉揚續指林伯8月2日到訪其診所首次求診,方嘉揚為林伯進行簡短智能測驗,向林伯詢問當時的日期時間季節、減法運算、覆述數字等,最終林伯在總分30分中只得8分。Charles Hollander指根據指引8分顯示林伯病情屬嚴重阿茲海默症,方嘉揚回應指簡短智能測驗只是初步評估,不會依賴單一測試斷症,綜合畫鐘測試及林伯日常生活機能,判斷林伯當時患上了中等阿茲海默症。
曾提須醫生證明具能力立遺囑

方嘉揚憶述處方藥物後只曾將診斷結果告知練紹忻,沒有與林伯家族成員交流。方嘉揚補充2004年下半年間中與練紹忻討論林伯情況,得悉林伯將訂立遺囑時,曾提及需要有精神科醫生證明林伯精神上具能力訂立遺囑。覆問下方嘉揚解釋阿茲海默症病情會波動,而8月進行簡短智能測驗時,林伯或許尚未完全回復健康。

案件編號:HCAP 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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