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巿民願為心愛的寵物,花費巨資購買產品和服務,不過質素未必符合預期。消委會最新數據指,去年接獲高達220宗寵物及寵物服務投訴,按年升近33%;單計今年首3個月,亦已接獲48宗投訴。當中有個案涉及商戶擅自將自家品牌狗糧與售後保障期作「捆綁式銷售」,逼狗主預購「一年份」狗糧,卻未有兌現承諾。
船期為由拖延 改供平價糧
消委會指,投訴人張小姐在6月中旬於寵物店購入兩頭幼犬,因職員聲稱犬隻一直食用其「自家品牌」狗糧,貿然「轉糧」有機會影響健康,故要求張小姐必須「加購」狗糧,方可享有60天保障期。否則日後兩頭幼犬健康出現問題,寵物店也不會承擔責任。張小姐其後妥協,並支付1.2萬元預購狗糧,惟至7月下旬寵物店仍未能發貨,並多次以船期為由,拖延發貨,更曾改為提供其他價格較便宜的狗糧。惟張小姐發現,兩頭幼犬吃過店方提供的平價狗糧後,出現腸胃不適,更需看獸醫,故要求寵物店退款,惟店方只願意向張小姐提供「已訂狗糧」。經消委會介入仍未能達到共識,海關接獲舉報後亦稱未有證據顯示有關商戶涉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敦促寵物業界應尊重生命,凡事以寵物作為消費者的福祉為先,秉持專業服務精神及良好營商態度提供服務,滿足寵物的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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