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反對「賣家當」:售公屋或令輪候時間更長
2024-02-19 00:00庫房持續見紅,政界有聲音提出可出售部分公共資產,其中民建聯建議政府「積極研究盤活旗下資產」,又提出重推公屋租置計劃,估計每年收入可達100億元。其實回歸初期政府也曾出售部分資產,將一些公共服務改由私營或半私營運作,但結果好壞參半。
過去經驗衍生多種問題
1999年《預算案》,時任財爺曾蔭權提出公營機構私有化,建議公開招股將地鐵公司(今稱港鐵)部分股權私有化,政府保留最大股東地位。其後「市場主導,政府輔助」成為政策方向,促使2004年政府將部分原屬房委會資產的屋邨、停車場證券化,組成「領匯」(今稱領展),以填補停售居屋後房委會面對的財政困難。其他例子包括租置計劃出售公屋、隧道公私合營等。
政策原意是透過出售公共資產,以私人市場力量提高管理效能,同時為庫房帶來收益,部分收入數額可觀,例如現時政府每年從港鐵取得約50多億元股息。不過有聲音批評,公共服務交由私人管理後,商業利益凌駕民生所需,例如領展多次拆售物業,導致部分停車場及商場租金上升;租置計劃則衍生雙重業權問題,管理困難。
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早前指,出售公共資產有重大風險,例如當年向領匯出售屋邨商場和停車場,衍生管理及收費爭議。她補充指,公共資產賣少見少,「賣家當」方式不能持續。對於再次出售公屋,她說不排除有些公屋租戶有興趣購入單位,方便轉讓給親人或套現,但輪候上樓人數眾多,包括不少「赤貧」劏房戶,賣公屋或令他們輪候時間更長;況且新公屋條件不錯,特別是地點好的屋邨,現時房屋署負責管理及維修。她指有時租公屋比擁有更好,很多租戶根本沒誘因購入。
經濟學者李兆波指,這些公共資產一旦出售很多時「返唔到轉頭」,現實上政府未必管得住私人公司,最終可能反過來影響社會民生以至公共政策執行。立法會議員洪雯則指,拆售公共資產帶來的負面效應有目共睹,政府如要再做必須先深刻檢討過去不足,例如要衡量是否值得為了一時收益而放棄長期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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