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離理大11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2023-11-02 00:00

同案還有3名被告不認罪將受審。
同案還有3名被告不認罪將受審。

2019年11月18日理大暴動案,11名示威者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涉案時間較短、牽涉範圍較細的暴動罪,另外3人則不認罪。認罪被告承認案情指,11人是參與涉案暴動的示威者之一,他們試圖從暢運道附近理大正門入口逃走,並與其他示威者共同地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包括投擲汽油彈及對警方防線使用暴力等。

認罪的11名被告黃貴鴻、莫紫微、明子軒、鄭卓琳、伍秀妮、謝源紹、林玉堃、施朗、梁恭豪、張展銘及陳嘉鋒,昨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認罪被告均在警封鎖前進入理大

謝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張另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涉及汽油彈、打火機等。

案情指出,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間,大量示威者集結並佔據理大一帶,11名認罪被告均是在警方封鎖理大前,已經進入並繼續留守在理大範圍內的人,當時理大示威者投擲大量汽油彈等物品以及射箭,對抗附近警方防線。

警方防線封鎖理大後暴動越演越烈,示威者築起路障,向銳武裝甲車方向投擲汽油彈致着火焚燒,阻礙警方防線前進,有一名警員右手手指筋腱斷裂,裝甲車維修費逾19萬元,理大維修工程則需3億元。
暢運道集結向警方射箭擲汽油彈

11名認罪被告是在警方封鎖理大前進入理大,並突圍逃走的一分子,包括他們在內的100名示威者試圖從暢運道附近理大正門入口逃走,部分人身穿和帶有裝備,示威者在暢運道跑往康泰徑方向,並在暢運道集結,築起傘陣向警方射箭、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物品,11名認罪被告在暢運道以暴動罪被捕,他們身上被搜出眼罩、口罩、手套、頭盔及防毒面罩等裝備。案件編號:DCCC 203、204、206、616/2021(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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