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引入的士車隊制 客位增至6個

2023-07-06 00:00

的士服務質素參差,政府建議引入車隊制。
的士服務質素參差,政府建議引入車隊制。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的士服務質素不時為市民詬病,運輸及物流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將的士最高乘客座位數目增至6個、就的士司機相關罪行引入違例記分制度和兩級制罰則,以及提高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有的士業界人士認為車隊制度可為的士發展帶來新商機,也有業界對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有保留,擔心當中存在灰色地帶,令司機誤墮法網。
司機違例扣分可停牌

運輸及物流局指,因應市民期望和的士業最新情況,政府檢視整體的士的營運和管理,建議推出一系列措施,以提升整體質素,於本月12日向立法會提交2條相關的條例草案。措施主要有4方面,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讓現有的士車主可集合的士組成車隊,並向運輸署申請的士車隊牌照,在受監管的平台下,通過專業的車隊管理提供優質的士服務,「混合或市區的士車隊」預期要有300至1000輛的士,「新界的士車隊」要有100至350輛的士,又提出把的士的最高乘客座位數目由5個增加至6個,為乘客提供更多選擇。

政府並建議就某些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引入違例記分制度和兩級制罰則,如司機拒發收據記3分,兜路、「釣泥鯭」等記5分,濫收車費、拒載等記10分。司機2年內如被記滿8分會獲發提示;記滿10分要自費完成服務改進課程;記滿15分就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至於兩級制罰則,如司機濫收車費、故意拒載、拒絕載客到指定地方或更改計程表4項嚴重罪行,初犯者可罰1萬元,監禁半年,再犯者可罰2.5萬元,監禁1年。
「白牌車」初犯罰萬元

此外,政府建議提高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即「白牌車」的罰則,初犯者最高罰款由5000元倍增至1萬元,再犯者罰款由1萬元增至2.5萬元。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的期限,由初犯和再犯的3個月和半年,分別增至半年和1年。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吳坤成表示支持引入的士車隊制度及增加座位數目,認為可為的士發展帶來新商機,也為乘客帶來更多選擇。他又稱,希望讓較豪華的士,即使在街頭截乘,收費也可較一般的士高30%。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副主任杜燊棠也支持增加座位數目,認為可減少乘客負擔。對於引入記分制度,他認為「兜路」扣5分難以定義,基本上是「任乘客講」,舉例由美孚到尖沙嘴,最短路程是經彌敦道,若走其他路綫就構成「兜路」,對司機不公平。他又稱記10分的「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同樣有灰色地帶,已暫停載客的司機有機會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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