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質疑何啟明不自行出聲明交代立場
2023-07-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35+」初選案續審,被告何啟明日前解釋《墨落無悔》聲明指會運用《基本法》權力,然而不限於否決財案,法官昨於西九龍法院質疑何啟明何不自行發出另一份聲明交代立場,何啟明坦言「我有我嘅理解,我又明白民協支持者會明白我嘅理解,所以我唔覺得有需要澄清,事後我真係贏到初選」。何啟明又認為當民主派過半,政府必須與民主派磋商,與此同時可以「一路唔做表決住」,藉磋商實現五大訴求。
何啟明解釋《墨落無悔》聲明內文「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意思為會運用基本法權力,不限於否決財案。《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問到選民如何能意會到上述秘密主張(hidden agenda),何啟明直言「或者我哋民協支持者理解就唔係咁樣喇」,解釋民協支持者為基層市民街坊,均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法官陳仲衡問何啟明何不簽署一份聲明含「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惟不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何啟明指「當時冇呢份聲明所以我冇簽」。
辯稱當時無想過是陷阱
辯方展示何的選舉單張,單張載有「港人點解需要35+」、「乜嘢係民主派初選?」,當中提到民主派立會過半就可以「取得全面否決權 包括財政預算案」。當被問及何謂「全面否決權」,何解釋指,以往民主派屬於少數,所以只有關鍵否決權,即是當有重大議案的時候才有否決權,全面否決權就相對這個關鍵,當民主派能夠過半時,所有政府議案都要得到民主派的同意,才可以通過到。
李官再問五大訴求是否初選目標之一,何啟明否認,指據其所知目標只有民主派立法會過半。法官陳慶偉追問九龍西協調會議中曾回應狄志遠是否合資格參與「35+」計畫時,戴耀廷早就指出支持五大訴求為唯一條件,反問五大訴求不也是目標?何啟明否認指「五大訴求係一個立場,我哋呢個初選係希望做到35+,35+做到之後先至更有力爭取五大訴求」。李官遂追問立會過半是否爭取五大訴求的手段,何啟明澄清「認同五大訴求」僅用以界定初選參與者。
何啟明承認想達成五大訴求,亦同意控方指民主派必須要團結才能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惟不認同民主派議員均需使用相同武器,「有人負責調議程、有人負責問問題、有人負責做修訂,係可以共同進行」,而「因為當民主派過半嘅時候呢,政府一定要搵民主派商討」,所以與此同時可以「有人同政府傾,一路唔做表決住」,而「喺商討嘅過程民主派就能夠爭取實現五大訴求」。
李官問但無人可以代表民主派,何啟明遂指「所以政府要回應五大訴求,呢個係民主派共同願望」。李官追問若然要表決,民主派是否應抱持相同意向,何啟明答「我諗唔到個狀況」。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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