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遷冊制擬明年交立會審議

2023-07-04 00:00

許正宇表示,吸引公司遷冊來港,可帶來更多投資和工作機會。
許正宇表示,吸引公司遷冊來港,可帶來更多投資和工作機會。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計畫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引入公司遷冊機制,便利非香港公司將註冊地遷至香港,善用本港營商條件和專業服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表示,吸引公司遷冊來港,不但可帶動本地專業服務,包括會計和法律服務等的需求,遷冊公司也可能會把部分業務移師香港,帶來更多投資和工作機會。議員大多表示支持,認為有助本港「搶企業」。
許正宇在開場發言指,香港現時仍未有公司遷冊制度,非香港公司若要轉移註冊來港,需要透過清盤或法院核准的安排計畫,涉及複雜法律程序而且成本高昂,既無法保留公司身分及運作的持續性,也不能完全排除公司受到兩個司法管轄區雙重規管的情況。
議員指有助本港「搶企業」

他說,透過有關遷冊機制,非香港公司將有簡便快捷的途徑遷冊至本港,而過程中並不會影響其法律實體身分、已訂立的合約、財產、權利、特權、義務等。政府原則上會盡量擴大機制適用範圍,不會對相關公司施加經濟實質測試要求。

委員會副主席、金融服務界李惟宏關注,政府會否提供經濟上的誘因,例如豁免首年費用或降低整體成本等,以減少阻滯,吸引更多企業遷冊來港。許正宇回應指,從發展角度,政府傾向不提供利誘安排,希望依靠香港本身的優勢及宏觀政策,讓企業得益,不會因為「踩兩邊」而「蝕章」,例如考慮修訂《稅務條例》,避免企業因遷冊而要雙重課稅等,形容這類措施反而更實際及直接。 

選委會界別議員吳傑莊支持設立遷冊機制,認為對業界有利。他引用局方文件指要到明年上半年才提交建議,指目前香港正積極「搶企業」,問局方會否有時間表盡快「追落後」;又查詢立法後會否花更多資源向外宣傳,從而吸引更多相關企業可以遷冊至本港,製造更多本地就業機會。

許正宇表示,除了立法外,市場亦要花時間作準備,冀能夠在2024年上半年,將立法建議提交至立法會審議,屆時局方會準備一系列的措施盡快「上馬」。

另外,公司獲發遷冊證明書後,須在60日內通知公司註冊處處長。選委會界別陳仲尼表示,60日期限與新加坡做法一致,質疑香港的安排不夠吸引力,建議政府放寬至90日。公司註冊處處長鄧婉雯回應指,做法是要盡量避免同一家公司,同時在兩個地方註冊;但亦有持份者反映,部分公司需要向原註冊地提交香港發出的證明書,才可於當地撤銷原有註冊,因此處方需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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