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4年換來兩個半 低資必須「動手術」

2022-10-29 00:00

最低工資正經歷四年凍結期,有指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由三十七點五元上調至四十元,若經行政會議通過,將於二○二三年五月起實施。由三十七點五元上調至四十元,加幅約為百分之六點七,但不要忘記,這是合計四年的加幅,底層勞工苦等四年只得到二點五元的調整,僅僅看齊通脹,實在難言滿意。

香港是富裕社會,但勞動市場卻一直處於「強資本,弱勞工」的懸殊格局,底層勞工不但沒有「半斤八両」的公平待遇,反而屢遭剝削,無法分享社會和經濟發展成果。

今次的低資檢討,再一次印證特區政府必須主動擔起保障勞工的責任,盡速對低資制度和檢討機制「動手術」,才能回應國家主席習近平所囑託:「讓每位市民都堅信,只要辛勤工作,就完全能夠改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自二○一一年五月一日起實施,然而十一年過去,在職貧窮問題卻愈趨惡化,在約一百六十萬貧窮人口中,竟有一半即八十萬人屬於在職貧窮。

工聯會一直推動政府完善低資制度和檢討機制,簡而言之,就是要求低資水平能夠維護勞動尊嚴,高於綜援,高於貧窮,而加幅須高於通脹,並朝「生活工資」和高於時薪中位數水平發展。

有組織二○一八年曾發表研究報告,認為若要為基層勞工及其家庭提供較體面的生活,滿足基本需要,「生活工資」應為五十四點七元水平,若今日再行研究,相信將高於此數。

遺憾的是,假設今次低資水平底定為四十元,與滿足基本需要的「生活工資」比較,存在極大差距。一個四人家庭,兩人每日工作八小時,每月工作二十六天,辛勤賺取低資,家庭月入僅僅是一萬六千六百四十元,仍然低於兩大兩小家庭每月近一萬七千元的綜援額,若再加上昂貴的租金支出,絕對是捉襟見肘,更遑論養家,過體面生活。
低資家庭收入仍低於貧窮綫

根據扶貧委員會公布的《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四人家庭的月入貧窮為二萬零八百元,低資家庭大幅落後二成五。最低工資制度的原意是要消減在職貧窮,免工資過低,但現實情況是低資家庭的收入處於貧窮以下,這種政策的相互排斥和自打嘴巴,實在急需糾正。

政府一直以來的口徑,就是調整低資時要顧及商界,考慮勞動力和競爭力等,又以呼籲申請在職家庭津貼作為補救低資不足的方法。低資制度的原意就是防止工資過低、保障基層勞工有合理收入,如今竟然要取東牆補西牆,證明現行低資制度是完全失效。

政府在低資談判上一直是隔岸觀火,沒有以扶持弱勢基層勞工作出發點,致使出現低資凍結四年的情況,造成荒謬現象的關鍵之一就是「兩年一檢」。低資談判是艱辛的角力,政府不肯擔當主導角色扶持弱勢,一旦勞資未達共識,低資便面臨凍結,「兩年後再拗過」,底層打工仔女在連年通脹的環境下變相「減薪」,愈做愈窮,試問又如何過上尊嚴生活?
工聯會倡設「保底機制」

以今次檢討為例,若勞方不接受四十元水平,低資分分鐘再凍結兩年,勞工界只能勉強接受,也是無奈接受。事實上,不少已發展國家或地區,例如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英國及法國等,對低資都是採取「一年一檢」方式,而本港公務員薪酬同樣是「一年一檢」,執行並無技術困難,為甚麼對最低工資又做不到?

勞資就工資拉鋸無可避免,但政府大可在機制下工夫,避免底層勞工等來等去「得個桔」。工聯會倡議設立的「保底機制」就是一個可行辦法,當勞資談不攏的時候,政府便要發揮行政主導,以不低於通脹水平進行調整,可以免卻連續凍結的不合理情況再次出現,令底層勞工的薪酬有最低限度的公平和公道。

習主席明確指出,特區政府是香港的「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要讓基層市民有更大的獲得感、幸福感,政府必須拿出魄力和決心,勇於打破固有利益藩籬,才能建立起公義社會,讓大家都相信:「只要辛勤工作,就完全能夠改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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