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論壇|紙包飲品盒回收廠被逼遷 揭港環保政策深層次缺失

2022-10-07 00:00

科技園以「興建微電子中心」為由,要求紙包飲品盒回收廠「Mil Mill喵坊」須於三個月內遷出。
科技園以「興建微電子中心」為由,要求紙包飲品盒回收廠「Mil Mill喵坊」須於三個月內遷出。

本港唯一紙包飲品盒回收廠「Mil Mill喵坊」,斥資千萬元在元朗工業邨設置及營運近四年,早前得悉業主科技園以「興建微電子中心」為由,要求其須於三個月內遷出。然而,主責環保事務的環保署,竟在記者查詢下方才得悉逼遷事宜,令人咋舌。事件持續發酵一星期後,科技園與環境及生態局經協商終達成共識,額外提供上限為期半年的寬限期「吊命」。另一邊廂,局方急急提出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制將於明年立法,並聲稱二○二五年落成的紙漿廠可處理全部紙包飲品盒。當局是次「快速」回應,是經一事、長一智,抑或只是為求撲火而開出的空頭支票?

事件至今暫告一段落,惟已暴露香港回收業面對的眾多困境,更揭示深層次的政策問題:遲遲未定立生產者責任制等相關減廢政策。生產者責任制度不但限於回收,更要訂立即棄品減量目標,推動可重用容器、添飲設備等。另外,回收程序方面,零售商、生產商也要支援回收程序,例如生產者須付額外費用、零售商必須於店內設立回收點。

遲遲未定生產者責任制

政策介入對推動減廢及回收尤關重要,以回收紙包飲品盒為例,同為彈丸之地的新加坡,在訂立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的法規上,明顯比港府技高一籌。新加坡每年消耗近十五億個即棄飲品容器,包括膠樽、紙包飲品盒等。然而塑膠廢物的回收率只得百分之六,比香港的一成一更低。

惟新加坡政府積極參考國外經驗,近日展開諮詢,擬在二○二四年實施飲品容器生產者責任制 — 消費者購買包裝飲料時,必須額外支付港幣約最少零點五元、最多一點一元按金,把空樽、空罐退還到指定回收地點可取回按金。計畫估計可令膠樽、鋁罐回收率升至八成,並擬分階段將紙包飲品盒納入規管。

反觀香港,上屆環境局就「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畫」展開的公眾諮詢,竟拋出「一毫回贈方案」,其誘因極低未落實已被質疑政策成效,而首年目標回收率亦只訂於四成;直至Mil Mill事件後,才後知後覺將紙包飲品納入該法規。星港兩地在上述的政策目標,可謂大相逕庭,差距恐愈來愈大。

星購包裝飲料 須額外付5毫

目前環保部門推出的政策大部分均欠缺具體的實施時間表、階段目標,亦沒有提及發展重用等配套。環境及生態局既然要兌現「二○三五零廢堆填」的承諾,應以此次風波為鑑,加快及加強環保政策力度,定出各即棄廢物減量、重用、回收目標、階段時間表及關鍵績效指標 (KPI),引領市民及業界解決垃圾圍城問題,而不是將垃圾從堆填區轉移至焚化爐燒掉,眼不見為乾淨。
譚穎琳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