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律師涉箍頸拳打巴士車長

2022-10-06 00:00

被告Clement, Richard Mark,被控傷害車長的身體。
被告Clement, Richard Mark,被控傷害車長的身體。

(星島日報報道)六十歲英籍執業律師去年涉嫌乘過海巴士時沒有付足車費,不滿司機要求付費而出拳襲擊對方,律師否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事主供稱,被告當日情緒愈來愈激動,由最初以髒言指罵,到報警後升級至箍頸追打他,因臉中多拳,感到「暈暈哋」,需赴院驗傷及留醫,並發現眼部有內出血及軟骨裂開。
過海後「嘟卡」再補付五元    

巴士司機魯士東稱,當日晚上十時許駕駛新巴一○四號至灣仔泳池站,被告登車後沒有立即支付車資十元六角。待巴士過海後,分段收費已自動調低至六元六角,被告才以八達通付款。他遂以手擋在卡機前,被告發難以英語指罵「一路fXcking呢樣fXcking嗰樣」,最終被告成功拍卡付費。其後被告拿數枚硬幣,向他攤大手掌,他拿走五元後投入硬幣機,並手動將車資調回十元六角,示意被告正確收費。
車長指兩人倒下糾纏3分鐘    

司機續指,被告又再情緒激動,憂慮其會進一步影響自己駕駛,故駛去收費區管理處,並致電公司控制中心和報案中心,以及邀請其他乘客下車改乘另一班車。被告先推他背部兩下,再以左手箍着他脖子拳擊臉部,他蹲下擺脫後,被告再箍頸令他「唞唔到氣」,繼而拳擊多七至八下。他退到乘客座位坐下,被告追前以雙手掐頸施襲三下,他把被告絆倒自衞,二人失平衡倒下,糾纏過程約三分鐘。警方到場後,他被送往醫院驗傷,需留院觀察兩天,他眼鼻四周、背部、膊頭等都有傷。

六十歲被告Clement, Richard Mark,中文名祈朗貽,被控於去年七月二十九日,在灣仔告士打道近紅磡海底隧道的新巴一○四號巴士上,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魯士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翻查香港律師會的資料,被告為一家律師行的合夥人,於一九八七年在港獲得認許,並擁有調解員資格。

案件編號:ESCC 22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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