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支援隊由心出發 保護易受傷害證人

2022-10-04 00:00

左起:警察臨牀心理學家馮浩堅、高級警司李經晞、警署警長黃巧恩,指「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成員須工作專業及有心。
左起:警察臨牀心理學家馮浩堅、高級警司李經晞、警署警長黃巧恩,指「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成員須工作專業及有心。

(星島日報報道)有鑑於近年虐兒案件有上升趨勢,警方為加強對案中受害人的支援與溝通,以及提高專業工作效率,今年七月成立「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現時約有一百七十名來自警隊不同崗位、有心有承擔的職務人員,經培訓後向未成年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進行錄影會面,代替一般的筆錄口供,有關錄影會面的口供也可代替法庭上主控官的提問,以減少受害人的難堪感受。
警方刑事支援科高級警司李經晞為「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主管。她表示,易受傷害證人是香港法例一個用詞,泛指一些兒童或精神上與年齡上不能保護自己的人,即是說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這些人士在經歷法律程序時,可受到特別保護,例如口供可使用錄影會面,代替一般的筆錄,如需要上法庭,亦可透過電視直播去作供,而不需要上庭被盤問,有關錄影會面的口供,也可代替主控官的提問。
隊員年底將增至200人

李續稱,去年全年警務處為易受傷害證人錄取口供超過一千六百次,今年一至六月亦有超過六百次,至於涉及虐兒的報案數字,去年比前年微升,政府將會推展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她相信,涉及虐兒案件的舉報數字會繼續上升,支援隊的工作量亦會增加。

「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成立兩個月以來,隊員數目約有一百七十人,李相信人數將在今年底增加至約二百人,而要成為支援隊一員殊不簡單,投考者必須有心及對證人有承擔,亦要通過一系列訓練及考試,包括課堂理論及實習,同時需要在易受傷害證人家居會面室進行一次錄影會面,讓受害人在舒服安全及自願環境下提供口供,獲得合格後才能成為支援隊成員。

處理易受傷害調查工作已有十六年的警署警長黃巧恩憶述,多年前處理一宗獸父強姦十多歲女兒案件,成為易受傷害證人的女童初時自暴自棄、自殘及不肯進食,社工與院方無計可施,因此她每次去探望女童時都帶同一頭義工狗隻,並戴上卡通面具逗其開心,接觸多了之後終獲女童信任,對方願意交談及講述事發經過,最終獸父被判囚。
家居錄影室放鬆落口供

黃感言,她最後一次與女童會面時,送贈了一張親手繪畫的心意卡,當中寫上鼓勵說話及手機號碼,十多年後,女童來電稱即將在大學社工系畢業,希望仿效她幫助別人,可見生命影響生命的重要性,所以支援隊的工作除了蒐證及將施虐者繩之於法,亦要與社工一同保障兒童,令他們獲得最大福祉。

李經晞補充,警方現有五個家居錄影室,設於各陸上總區警署,錄影室擺設及裝修與一般家庭無異,另亦設有一個遊戲室,易受傷害證人可在最放鬆環境下向人員講出案發經過,讓人員可以錄取正確無誤的錄影口供;另外,法醫房可即場為受害人進行檢驗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市民保護兒童的意識,警務處將於本月十四日至十一月二十日舉行保護兒童月,期間會舉辦多項活動,鼓勵市民舉報懷疑虐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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