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檢控主任停職申覆核

2022-09-09 00:00

律政司檢控主任黃華芬,因反修例期間發內部電郵投訴警方遭停職調查。
律政司檢控主任黃華芬,因反修例期間發內部電郵投訴警方遭停職調查。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及六四當日,律政司檢控主任黃華芬疑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分別向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等人發內部電郵,投訴警方睜眼說瞎話,去年遭停職調查及須面對紀律研訊。黃華芬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紀律研訊委員會主席委聘兩個來自同一家大律師事務所的大狀,在研訊中分別負責檢控及為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的決定偏袒,要求法庭推翻主席之決定。入稟狀提到涉案最近一次紀律研訊為本月二日,下周將再訊。
申請人為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目前正停職接受紀律研訊;擬答辯人為獲公務員事務局委任的研訊委員會主席黃惠芬;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負責為缺乏法律背景的研訊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的大律師關有禮及代表檢控的大律師何子青則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指聘任兩大狀來自相同事務所

入稟狀指,紀律研訊自今年一月二十四日起展開了三天,及後因疫情押後至上月十九日,而聆訊中負責為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的大律師關有禮,以及代表檢控的大律師何子青均來自同一家大律師事務所Plowman Chambers。黃華芬於上月二十三日第五日研訊爭議關何二人任命看似偏袒,遭主席黃惠芬判定沒有偏袒並繼續研訊。期間關何二人拒絕回答二人共事多久,黃惠芬阻止黃華芬繼續追問,黃華芬再向在場的公務員事務局紀律秘書處行政主任楊苡琪追問任命決定同遭阻止。楊苡琪經查問後,告知黃惠芬兩人任命並無不妥,黃惠芬終決定情況沒有看似偏袒。
提3法律爭議全遭駁回

入稟狀續指,事前關何二人有申報認識黃華芬,卻沒有申報雙方連繫;而黃惠芬及研訊委員會成員均承認沒有法律背景,明顯對關意見言聽計從。

研訊中黃華芬提出三個法律爭議遭控方反對後全被駁回,黃惠芬接納控方所有陳詞,黃華芬認為期間關沒有提供詳盡中肯的法律意見。

黃華芬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發電郵評論警方拘捕行動引發是次研訊,然而研訊中沒有披露任何警方文件或傳召任何警員作證以供盤問,證人名單中又剔除了另一名前檢控主任,以及涉案三封電郵橫跨十五個月,涉及不同收件人及議題卻同歸一案。案件編號:HCAL89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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