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女童累染性病 演員判感化1年

2022-10-01 00:00

被告陳輝豐承認八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判處感化一年。
被告陳輝豐承認八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判處感化一年。

(星島日報報道)曾參與多部廣告拍攝的二十五歲男演員陳輝豐自前年起,多次與一名於交友程式認識的十四歲女童性交,其中一次更要求在酒店房內進行俗稱「3P」的三人性交,其間他並未更換安全套。少女其後染上性病向陳求助,惟陳表明不會負責。陳早前承認八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裁判官崔美霞昨指,考慮到陳於審訊前認罪,深切反省自身問題,以及他稱不知道事主未滿十六歲的說法,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令一年。

案情指,報稱無業的被告陳輝豐前年六月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事主X,二人半年後開始約會。同年十二月底至去年七月,二人先後在被告位於尖沙嘴的家中發生七次性行為,當中被告所為包括摸X胸部、要求X為其口交、將手指及陰莖插入X陰道等,部分事件中沒有戴安全套。
訂酒店房要求「3P」

及至去年八月,被告向X表示他已預訂酒店房,以予他們與另一名女子「3P」,X起初拒絕,但被告稱X曾經承諾參與,故X最終不情願地答應對方。同月十八日,被告、X及一名身穿內衣的金髮女子在尖沙嘴某酒店的房間內性交,其間被告曾要求事主和金髮女子為其口交,並在金髮女子口中射精,又在沒有更換安全套的情況下,將陽具插入二人陰道。

兩日後,X被驗出陰道感染念珠菌及毛囊炎,亦有滴蟲感染的風險,遂把患上性病此事告訴被告,並透露自己只得十四歲。然而被告卻指他不會負責,又堅稱X謊報年齡,不會獲警察受理。X其後向朋友表示對於「3P」事件感到難過,朋友報警後終揭發事件。被告隨即被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108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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