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認非法集結藏武還柙候懲

2022-07-30 00:00

案中兩名被告岑子軒。
案中兩名被告岑子軒。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港島大型示威遊行後,示威者晚上集結於旺角警署一帶,有人向警署投擲汽油彈叫囂等,涉案四男兩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三十歲男送貨員黃家偉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二十五歲男工程師岑子軒則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施祖堯下令二人還押監房至下月十二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為兩人索取家庭背景報告。其餘四名被告暫毋須對控罪答辯,獲准保釋至十月三日,以待索閱被告的醫療報告等文件。

案情指,當日晚上有人在旺角警署外掟汽油彈、照雷射筆及叫囂,當時該處交通依然運作正常,尚有行人使用。及至近深夜時分,西洋菜南街其中一條行車綫有人縱火,儘管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仍未散去。兩名被告隨後於警方的掃蕩行動中被捕,黃、岑分別攜有扳手、索帶、雷射筆等。相關片段顯示,黃不但出現在涉案現場,並且逗留一段長時間。至於岑所攜帶的雷射筆,經檢驗後證實為第四類雷射筆,可引致起火。

被告依次為三十歲男演員朱德成、黃家偉、十八歲女學生廖樂兒、十八歲女學生劉曉彤、二十歲地盤男工人陳輝烆和岑子軒。除岑外五人同被控於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在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朱、岑分別被控同日於旺角警署對出西洋菜南街和彌敦道一帶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陳另被控同日於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七六○八和一五一二○。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一八二五——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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