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實施疫苗通行證

2022-04-02 00:00

社署指,「疫苗通行證」已於今天起全面實施。
社署指,「疫苗通行證」已於今天起全面實施。

(星島日報報道)社會福利署要求所有受資助或津助單位分兩階段落實「疫苗通行證」,相關員工須於昨日之前接種最少第一針新冠疫苗方能提供服務。社署昨日提醒各資助或津助機構及福利服務單位,「疫苗通行證」已於今天起全面實施,署方昨亦致函通知各非政府機構「疫苗通行證」的更新安排,以配合政府三月二十日公布的最新「疫苗通行證」接種時間表。更新安排包括要求員工於今年五月底或以前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以及在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的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

「疫苗通行證」安排並不適用於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他們須每七天進行一次新冠病毒檢測。
羅致光:不應輕信誤導性調查

早前社工總工會在三月四日至十四日期間,以問卷訪問二百八十名社福機構受聘員工,當中不少年資在四年以上。結果顯示,近三成八受訪者表示未接種疫苗,同時有近五成三受訪者指其機構要求未符合接種規定者須自願離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午在社交專頁指出,「疫苗通行證」是重要的防疫抗疫措施,更多人接種疫苗可讓香港市民安全恢復正常日常生活,強調各機構和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接種新冠疫苗,不但是保護自己,亦是為服務使用者、其他工作人員提供更大保障。

他指,相信絕大部分社會福利員工都會為己為人,既珍惜自己的健康,更會保障其服務的弱勢群體的健康,避免自己及他人感染新冠病毒和減低重病的風險。

再者,現時三歲以上人口組別,超過九成已接種首劑疫苗,更不點名指「不應輕信一份缺乏代表性及有誤導性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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