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選舉辦法修改獲通過
2022-03-12 00:00
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港」
昨日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下屆,即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香港及澳門特區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辦法。根據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於明年一月選出。其中下屆港區人大代表選舉辦法草案,以二千七百五十一票贊成、三票反對、三票棄權下通過。
選舉辦法規定,港區人大代表名額為三十六人,會成立選舉會議,由現時選委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本人提出不願參加的除外,特區行政長官亦是選舉會議成員。候選人需由選舉會議十五名以上成員提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不得提名超過三十六人,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作差額選舉。參選者必須在登記表中作出聲明,包括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區;未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任何人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法院判決有罪,即喪失參選資格。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向本報表示,新選舉辦法令「反對派」或「反中亂港分子」不能再參與人大選舉,進一步貫徹「愛國者治港」,「反對派」由立法會選舉到人大選舉都沒有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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