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获通过
2022-03-12 00:00(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会议昨大比数通过修改下届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港区人大代表名额维持三十六人,会成立选举会议,由现时选举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可进行提名,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进行差额选举,以不记名方式投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举会议成员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
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
昨日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下届,即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及澳门特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于明年一月选出。其中下届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以二千七百五十一票赞成、三票反对、三票弃权下通过。
选举办法规定,港区人大代表名额为三十六人,会成立选举会议,由现时选委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本人提出不愿参加的除外,特区行政长官亦是选举会议成员。候选人需由选举会议十五名以上成员提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不得提名超过三十六人,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作差额选举。参选者必须在登记表中作出声明,包括拥护宪法和《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区;未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任何人因危害国家安全被法院判决有罪,即丧失参选资格。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向本报表示,新选举办法令「反对派」或「反中乱港分子」不能再参与人大选举,进一步贯彻「爱国者治港」,「反对派」由立法会选举到人大选举都没有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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