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暴動案被告:Mark Simon指使我做
2021-11-26 00:00
兩名申請人分別是二十歲兼職侍應賴雲龍及二十三歲無業女子畢慧芬。賴早前被裁定暴動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害罪、普通襲擊罪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罪成,被判監禁五年三個月。畢則被裁定非法禁錮罪、暴動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害罪罪成,被判監禁四年三個月。
律政司昨在庭上播放涉案片段,指出片段已顯示畢慧芬以索帶綁起付國豪的手腳,令付國豪一動也不能動,已可證明畢慧芬破壞社會安寧、襲擊及非法禁錮,所以定罪穩妥及判刑適當。畢自行陳詞時則表示她患有輕度弱智及癲癇症,又指出「我承認有非法禁錮同打付國豪,但我係被好多人慫恿」。她指自己當時沒有想到事件的嚴重性,現十分後悔令家人擔心,認為經一事長一智,希望法官能給予機會她重新做人。律政司則認為畢似乎只是作進一步求情。案件編號:刑事上訴一一——二〇二一。記者 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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